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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者的救贖之路——《虛無的十字架》讀后感2000字 | |||||
作者:佚名 校園故事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23/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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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者的救贖之路——《虛無的十字架》讀后感2000字: 罪與罰的本質為何?是讓犯錯者聽到審判而感到內心解脫,還是讓他重獲自由用一生贖罪?合上東野圭吾《虛無的十字架》一書,審判、死刑、虛無、解脫……在腦海中不斷翻騰著,久久不能平靜。 書中講述了夜子和道正在愛女被殺后,希望兇手能因死刑反省自己的過錯,而兇手至死都沒有流露出任何悔意。夜子背負著這種沉重,開始調查“死刑的意義”,從而牽扯出來21年前的一起命案。21年前,史也和紗織因為偷食禁果生下小孩,因為害怕又將其偷偷悶死。這期間,史也努力彌補著自己的過錯,希望可以改變和幫助更多;紗織則認為自己沒有資格得到任何東西,過著卑微不堪的生活。原本簡單的愛情,在背負了沉重的錯誤后,像一個詛咒,更像一個病毒,在21年后擴散到更多的家庭,引發了一系列悲劇。 “殺人償命”是人類文明史上比較原始的同態復仇思想,在我國尤甚。基本意思就是,如果你殺死了人,就應該用自己的命去抵償,也就是說殺人者必須死。這個原則與漢高祖進關時約定三章有關,第一條就是“殺人者死”,這也成為了漢朝刑事立法的一條核心原則。當然,在后世將“儒家文化”融入刑法后,出現諸多的殺人免責或者罪輕情形,但是“殺人者死”這個邏輯成為了中國人多年來不動搖的思維。死刑是否是這場悲劇的終端?怎樣才能為自己的過錯真正承擔?對于這個問題,書中眾口不一。夜子認為無論兇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無法復活,必須以生命的代價償還生命的代價。辯護律師卻認為,死刑很無力,死刑判決只是歇腳站。兩個觀點都有著自己的原則立場,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作為被害者的家屬,他們是否能夠從死刑中獲得寬慰和救贖?殺害夜子女兒的犯罪者人蛭川,在堅持了多次上訴后,最后放棄上訴,接受了死刑。律師對夜子說,蛭川放棄上訴并不是他認識到自己錯了,而是他嫌麻煩,他覺得人終有一死,那是自己的命。他自始至終都沒有對自己的錯誤有所認識,他開始道歉,也只是為了減輕量刑,他關心的只有自己的命運,而完全沒有對死者以及死者家屬的愧疚。在這里死刑是多么無力,到死也沒有換來受害者家屬需要的悔悟和歉意。有人提出廢除死刑,原因就是死刑很無力,根本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不能解決問題,死刑的存在就沒有任何價值了嗎?書中說即使法院作出了死刑判決,對受害者來說,并不是獲得勝利,受害者沒有得到任何東西,只是結束了必要的步驟,完成了程序。人死了,并不會因為另一條命的償還,而活過來,“一命償一命”可能只是被害者對自己的心里安慰,更多的是受害者潛意識中希望通過奪走犯人生命這一嚴重的懲罰,讓犯人能夠反省的表達。同時,也是避免更多同樣悲劇發生的方式。所以,對受害者來說,兇手的死根本不是“償還”,只是走出傷痛這條漫漫長路上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即使經過了那一站,也無法看到未來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克服什么、走向哪里,才能夠得到幸福。那為什么受害者還是不遺余力堅持執行死刑?對于他們來說,如果連這種為數不多的歇腳站也被奪走,他們到底該怎么辦?他們失去親人的苦痛到底該如何得到平衡?在他們看來,審判并不是決定量刑而已,而是必須控訴被告的犯罪行為有多么嚴重,必須讓被告知道,他犯下了滔天大罪。如果無法達到這個目的,受害者終究無法得到真正的救贖。 死刑很無力,那是不是“終身監禁”這種方式就一定是無可非議呢?書中夜子義正言辭拒絕不判處死刑的決議,“到底有誰可以斷言,這個殺人兇手只要在監獄關多少年,就可以改邪歸正,把殺人兇手綁在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么意義?”隨著時代的發展,死刑逐漸被各類其他刑法取代,讀后感(其中“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有些類似于殺人償命,但是更加先進。該原則關注到了犯罪的主觀與事實結果對犯罪的社會責任的不同影響。相關數據表明,2009年6月統計,全球197個國家中,已有139個國家實質上廢除了死刑,占全球國家總數的70%。其中,有94個國家完全廢除死刑,10個國家廢除普通死刑,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執行死刑(軍事犯罪或戰時犯罪),還有35個國家雖然保留死刑,但是在最近10年里沒有執行過死刑,相應的,保留死刑的國家和地區只剩下58個。殺人償命已經不適用,而是以具體情節的認定代替這種原始的復仇心態。 我們不禁要問,監獄里的那么多罪犯中,有多少因為被剝奪了自由的懲罰而進行反省?如果都進行了深刻的反省,那不該有那么多的前科罪犯再度入獄了。可是,即便知道犯人并不都能自我懲戒,還是要讓他們在獄中背負著虛無的十字架,無奈之中滲透的現代人道主義關懷引發了新的思考。生命的意義、人本的意義給了每個人生存下去的最后一絲希望和尊嚴。“冤案”、“錯案”在這幾年偶有發生,一個錯誤便是剝奪了一個無辜的生命。“終身監禁”的推行便是為了不至于沉冤不能得雪。例如,中國大陸的滕興善死刑冤案、聶樹斌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圖死刑冤案等。 救贖之路,既是犯罪者的自我救贖,也是受害者的救贖。罪與罰究竟該如何定性?怎樣才能實現最大的公平?死刑不是一勞永逸,終身監禁也不是百利無害。死刑也好,終身監禁也好,不同的事件,應該有各種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結局。作者:唐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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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故事錄入:admin 責任編輯: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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