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帶給她初戀的藍玻璃指環,最終沒有抵御住愛情的磨礪,直到最終變成大海的點點碎沙…… 第一次見到許蒙的時候,媽媽讓我叫他“許叔叔”。我望著面前穿一身軍裝卻有嶄新面孔的須眉,竟忍不住笑起來,他是“許叔叔”?別逗了,于是我揚揚頭,說:“我叫你呢?”他說:“我叫許蒙。”我便搖頭道:“許蒙,你好!” 那時,我哥在渤海灣的一座小島上當兵,許蒙是他的班長。暑假里,媽媽帶我去部隊探親。 那一年,我15歲,個子已經比媽媽高,也逐步通曉人事,許蒙走到我旁邊,給我講島上的風土人情,指給我看遠方的鷗鳥,又堆沙堡給我玩。我們很快便混熟了,可我卻突然之間狹隘起來,跟在他身后,扭扭捏捏的,尤其是當他那雙閃亮的眼睛,與我對視時,我竟張皇得手足無措,跟剛剛見到他時那股大大方方的勁頭根本判若兩人。 我和媽媽在海島上呆了一個星期,便回家了。記得要回去的前一天傍晚,許蒙帶我去撿貝殼。暮色如紗,一波一波浸潤著小島,稍帶咸濕的海風吹亂了我的頭發,我和許蒙徐徐走著,他時不時把鮮艷的貝殼撿起來放入我的籃子里。想著即將到來的別離,我的心中充滿了莫名的惆悵。而他,似乎也變得沉默起來。 我們走累了,便坐下來歇息。這時,浪花沖刷得一小片沙灘陷落了,露出一塊藍色的玻璃碎片,許蒙將它拾起來給我看。啊,多么悅目的一塊玻璃!大概是一個破裂的香水瓶頸吧,經太長年累月的海浪沖刷,已經成為磨砂狀。我突然之間有興趣地把它套在無名指上。剛剛好,正是一枚指環!許蒙說:“這,就算是我送給你的懷念品吧?”我一會兒停住了,繼而是酸酸甜甜的喜悅與鎮靜,雖然知道說者無心,但我依然陶醉著——指環點綴了我的手,而我的快樂點綴了大海的傍晚。 我開始了和許蒙的通信。雖然次數不多,但整整三年下來依然積成為厚厚一沓。我把它們整理成冊,閑時翻翻看,它成為我最喜歡的書。 18歲,我如愿以償考上大學,而這時,許蒙的信里也有了熾熱的字句。大學里人才濟濟,我的窗外也逐步有了玫瑰。但是,不知為什么,他們跟我的感覺都不對味。在我心里,那個與我牽手走過青春的人,應該是有著挺拔的肩背、閃亮的眸子、深沉的思想和滿滿濃濃的溫柔,就像——就像許蒙那樣。 我一向保持著與許蒙的聯系。大二那年,他退伍了,放棄了國家的分配,獨自一人到南方發展。他通知我,他現在的狀況很不好,一切都不如意,心情也非常失落,有時候連吃飯都成問題,所以為了不把壞心情傳染給我,就不再與我通信了。 聽到這樣的謬論,我又氣又急,于是,我開始想辦法幫他。 險些所有的課余時間,我都用來做家教和賣畫報賺錢。我還在各種報刊上宣布文章,雖然所得的錢有限,但依然一切寄給了許蒙。 但是還不到一個月,匯款又都退了返來。許蒙說:“謝謝你,我知道這不是施舍,但是我不能接受。別再理我了,不值得。”看到這里,我沉默了,久久久久不愿說話。同宿舍的朋友見我這樣,便過來開導我,我跟她們講了我和許蒙的故事,還給她們看許蒙的照片和那枚藍色的玻璃指環。她們先是驚訝,后是羨慕。最終決定讓我去一次南方,親自跟許蒙談個曉暢。 因為我是第一次出遠門,臨行前大張旗鼓預備了一個星期。出發那天,送行的隊伍也浩浩蕩蕩,但是上了火車,我依然膽顫心驚起來。夜深了,我卻不敢入睡,怕坐過了站,又怕大暴徒害我。正在無聊之時,上鋪探出一年輕修長的身影,“你是財大的嗎?”他笑著問我。“我叫楊光,也是財大的。”他興奮地說。 路上有校友同行,頓時輕松安全了許多,只是他說他的目的地比我遠一點,我們不能同時下車,告別楊光時,他幫我把旅行包提下車,說句小心,便匆匆走了,他的心情變得不太好,甚至沒有和我說再見。是一個落雨的清早,灰蒙蒙的天空,蕭瑟的車站,寥落的行人。我給許蒙寫信,說明天到,雖然,他馬上復書說:“你不要來。”但我知道他依然希望我來,他一定會很高興見到我的。然而,左等右等,沒有許蒙的身影,我想,他可能脫不開身吧!再等等!就這樣,從早上到正午,我一向坐在我的大旅行包上等待許蒙,餓了吃幾塊餅干,渴了喝礦泉水,可是到了傍晚,許蒙的身影都沒有出現。我哭了,許蒙騙我,我手上除了他在郵局的一個信箱號碼外,根本沒有他別的聯系方式。我這才覺出許蒙的絕情,而天氣也越來越冷,我瑟縮成一團,哭得更傷心了。然而,不知什么時候,一件溫暖的衣服已搭在我的肩上,抬起頭,是楊光!“你怎么在這兒?”我含淚驚呼。他卻淡淡一笑說:“不必問了,我只想帶你離開這兒。” 回去以后,楊光開始約我,我答應了。幾個月的交往后,我成為他的女朋友。 問起那天他怎么那么巧出現在我面前,楊光死也不肯說,依然之后朋友們通知我,大一那年,送我玫瑰最多的人,便是楊光。 原來他竟是個有心人呀!但我依然罵他“橫刀奪愛”,說這話時,我笑得那么開心,看來許蒙帶給我的傷痕已完全愈合了。楊光真是一個陽光般的男孩子。我與他在一路,真切地感受到了愛情的美好。原來,單有思念是不能完成愛情的,真正愛一個人,應該千方百計使思念變成相守才對呀! 畢業后,我與楊光在同一座城市找到了工作。接下來,便是他的求婚了。那一天,他送我一枚經認真遴選的鉆戒。鉆戒很小。因為我們還沒有許多錢。但這枚鉆石是經詳盡密切割與打磨的,用白金鑲嵌,以細絨為襯,又以真摯的雙手捧上,所以它顯出莊嚴的光芒,不是一般飾物可比,而那一刻,我也終于知道,壓在我心底那么久的藍玻璃只是兒童玩具,它永遠不能成為生命里的永久信物。 我與楊光幸福地生活在一路,我逐步知曉了幸福的真正含義。 只是有一年春節,我去哥哥家探親,哥哥說,許蒙初五會來,好久不見了,大家聚一聚吧。聽到許蒙的名字時,我的心顫動了一下,這么久未聯系了,我所體貼的也只是他過得好不好,至于曾經的往事,卻一點也不想掀動了。 許蒙比以前瘦了,老了,鬢邊也有了霜花。在一刻獨處的時間,他突然之間落下淚來,問我:那年,那天,為什么說好來看他卻食言? 我怔住了,“我一下車就在等你呀!” “我也一向在車站等你呀!” 然后他眼睛一凝,問我:“你在哪個車站?” “南站。” “可是,我是在北站。” 我把頭別已往,兩顆眼淚悄然墜落在手背上。我想,如果那一天我知道那座城市另有另外的車站的話,我一定會到處尋找,直到找到我心愛的人。 春節一過,我便跟楊光回家去。我的日子如常平靜,只是選了一個余暇的日子,一個人到江邊去,將那枚珍藏已久的藍玻璃指環放到江水里——它來自于大海,就讓它回到大海里去吧。愛是需要聰明與勇氣的,許蒙寧可在一個車站等到傍晚,都沒有想到我在另外的地方等他。守株待兔,固然是一種決定,卻不能守候到鮮艷的愛情,正像玻璃指環最終抵御不住愛情的磨礪,它的歸宿只能是在大海里變成點點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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